Tuesday 15 March 2011

英国御前大状给我的一些法律知识

今天早上我英国的一位律师朋友看了我的BLOG还说弄的不错,还说尤其是那份在新生活报3568期有报道里刊登的那份报道的每一位仁兄用了鎳萊的后果都很好啊!

为怎么您把那篇文章拿下来!因为对方昨晚打了个未知电话来还带有恐吓语气叫我马上拿下来不给我公开给人看,还说那是新生活报访问它们的(简单来讲是不给人家找吃)想要独霸天下,朋友告诉我没关系让他“轰那么我才有官司好打啊!我这位朋友不怕没饭吃只怕没官司打。

所有在报章媒体报道过的新闻都不属于个人所有,是大众的,更何况在网上,除非对方拥有注册版权否则谁都有权力放在网上让人看,再说对方有公司注册吗?公司注册是买怎么的?哦!原来是这样啊!

再者它在这行做了很多年吗?如果是七、八十年那么应该注册版权。如果不是就别乱乱恐吓。此人的修为太浅了别更它计较。叫它更全世界的人讲它的鎳萊是世界最好的他们所刊登的所有文章都有在© &里面注册了。所以买它们的鎳萊都有盖上这两个符号© & 才可以买。

因为佛法有云:方便之门是为人人而开不是天天关上,开个方便之门也等于为自己做功德,然道它不知吗?

那么我不是要很感谢您给了我这一切法律质询,要收费吗?哈!哈!收费?到不需要,不过我看中了那粒黄的超大的有送吗?大粒的!您简直就是要了我的命啊!哈!哈!哈!

记得头上三尺有神明别怕人大只怕他不够大,再加上您在泰国是有头有脸的人别更它计较,如果大起官司来您的赢面大过它很多很多,可能要花上几千万英镑来打,无论哪方输赢都一样要给堂费。


还有很多好料来着能让跟多朋友认识我是谁!WHO AM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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